| 明星代言:小心给别人加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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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日期:2006-8-22 9:34:39 |
李宇春确实代言过很多企业的产品。但最具创意的还是蒙牛“随变冰淇淋广告。“想唱就唱,想变就变,勇敢努力就能变,蒙牛随变冰淇淋。广告中的旁白和广告语,和画面比较搭配;长翅膀的李宇春和何洁的形象,给人带来“勇敢努力就能变的想像空间,而且具有独特的视觉冲击;两位“超女的性格特征与品牌个性也较吻合,尤其,巧妙利用她们的“勇敢、努力来改变命运的心声强调“随变冰其淋的产品特征和内在品质,可谓天衣无缝。 5、明星亮相和品牌亮相要匹配。 很多企业请明星拍广告,广告中充满了明星的各角度特写和各种动作影像,却很少看到产品和品牌的特写与亮相。这也是为什么顾客只记住明星,记不住品牌的原因所在。 无论是电视广告,还是平面广告,无论是终端陈列,还是促销活动,其实都应该遵循一个原则:明星亮相和品牌亮相一定要匹配。因为,我们的目的只有一个:最大限度利用明星的影响力来“卖货。 另外,还要注意的是,明星广告的拍摄费用和媒介投放费用要匹配。你花1000万元拍明星广告,然后找一个地方台就播出一次,肯定没效果,一定要有足够的投放才行。尤其,你请的明星,在相关行业正在代言其它品牌,那你的声音至少要和他差不多。否则,弄不好就给别人加分。 当然,选择明星时,还需要考虑其人气、品性和绯闻等,这都是技术性问题,在此不做重点解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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